关于转发《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作者:来源:科研处发布时间:2023-02-17浏览次数:322

各单位:

现将《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专家学者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选题指南范围内开展课题申报。

申请人需能够满足申报公告要求(详见附件),在3月10日前,按申报说明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中上报申请,并联系科研处办公室。

联系人:曹淑玉

办公电话:85911561

 

         科研处          

2023年2月18日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doc(1).doc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docx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历年立项项目汇编(2013-2022).xlsx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