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 铸就艺术文化新辉煌” 主题征文的通知

作者:来源:科研处发布时间:2022-11-17浏览次数:414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增强文化自信,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黑龙江省艺术文化学术交流基地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决定开展“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 铸就艺术文化新辉煌”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和省、市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研究阐释;聚焦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加大艺术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力度,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增强国际艺术文化传播能力建设,形成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在深化文明交流互鉴中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
二、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黑龙江省社科联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艺术文化学术交流基地
三、征文要求
1.作者可以是从事文化艺术的教学科研人员、在读学生,及其他爱好文化艺术的研究人员。
2.题目自拟,题目字数不超过20字,非必要不添加副标题。
3.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主题鲜明,立意深刻,逻辑严谨,言简意赅,联系实际,突出创新,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创新性、针对性和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4.征文以论文、调研报告和对策建议为主,理论研究类文章不少于3000字;对策建议类文章不少于2000字。
5.征文须为原创作品,确保投稿者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且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投稿作品应未与任何第三方签署相关电子(包括无线)、出版等版权。
四、表彰及推介转化
1.表彰奖励。主办单位根据应征文章情况,在省社科联指导下,评选一、二、三等奖,对获奖征文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证书,其中一等奖奖金2000元,二等奖奖金1000元,三等奖奖金800元。
2.推介转化。评选出的一等奖,可推荐至省社科联参与“学习贯彻二十大 砥砺奋进新时代”主题征文评审,给予相应认定。同时,积极搭建专家学者建言献策平台,部分优秀征文将向媒体、报刊推送,报送相关部门促进成果转化。
五、格式要求
1.版面格式:A4规格、Word文档。
2.爱体育(中国)标题下标注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
3.标题格式:标题为方正小标宋体、二号字,一级标题为宋体、三号字、加粗,二级标题为宋体、小四号字、加粗,内容提要用四号楷体。
4.正文统一用宋体、小四号字,行间距统一设为21磅。
5.论文引文均须注明出处。注释为宋体、小五号字,采用页下注形式,每页单独排序,序号用①②③……标识,依次注明著者、论著名、出版社、出版年份、页码,或著者、论文名、期刊名、刊期、页码。
6.提要与关键词。正文前附200字左右文章提要,3-5个关键词。
六、投稿方式
征文投稿截至2022年11月28日,超时不再受理。文档发至邮箱:hykyc@hrbcm.edu.cn,邮件标明“‘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铸就艺术文化新辉煌’主题征文+姓名+单位+(理论研究/对策建议)”。
联 系 人:曹嘉欣
联系电话:0451-58597706

注:内容转载自黑龙江省社科联公众号



科研处

2022年11月17日